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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拆迁后,安置房是无证小产权房,该怎么办?



  当房屋遭遇拆迁,不少被拆迁人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拿到拆迁补偿协议后,开始期待能够早日住进安置房,但是在拆迁安置实践中,有的被拆迁人后知后觉发现其安置房是无证小产权房。遇到这事可以说是非常糟心了,那么今天圣运律师和你说说碰到这种事情到底怎么办?

  一、什么叫无证小产权房

  首先“无证小产权房”不是一个非常准确的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指的是该类房屋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安置房没证怎么办?

  如果我们已经住进安置房了却还没拿到房产证,或者被告知有产权证却没有发,不说明安置房就一定是无证房屋,拆迁安置房能不能取得房产证,主要要看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要知道所谓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一般而言只要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合法安置房屋,被安置人一般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所以我们拿不到产权证的情况下,首先要做的是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日后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并且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支持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被拆迁人可以查阅所在地区相关房地产登记规范,以《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为例,该规范明确给出了14种可以单方办证的情况,允许市民单方申请转移登记,也就是说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如期办理房产证,市民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手续自行办理。

  而如果房子本就是属于非法开发而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那么可能存在着其系在农村集体土地(耕地或宅基地)上建设,又出售给了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甚至是城市居民。“无证”是这种房屋的现象,而其本质很可能是违法用地。

  《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文规定,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也就是说,实践中如果一些地方将小产权房作为拆迁安置房提供给被拆迁人,这一做法很可能本身就是违法的,是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如果遭遇了这种情况,被拆迁人首先要保留好自己手中的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及相关复印件,拆迁补偿协议是后期维权中十分重要的证据,其次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律师听取专业建议,通过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撰稿: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拆迁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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