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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征地胜案:获取证据过程中,面对有关部门“踢皮球”怎么办?



  委托人:姜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复议被申请人: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姜先生等人是山西省运城市某村村民,几十年一直在村里承包土地进行耕种。2018年,因当地某项目建设,姜先生的土地面临征收,由于征收补偿过低,姜先生一直没有同意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为了避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姜先生和家人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银律师迅速拟订维权方案,律师团队先就征收的合法性问题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获取了此次征地的材料信息。不料,姜先生在律师的协助下向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寄送了信息公开申请书后,却并没有收到相关征地材料,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姜先生申请的信息公开内容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管辖范围,目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处理此事。

  团队律师认为,这是典型的“踢皮球”不作为情况,此次获取的征地材料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管辖范围,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法予以公开,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于是协助姜先生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复议结果

  最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支持了姜先生请求,责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15日内依法进行答复。(撰稿: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拆迁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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