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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判例!强拆之后,申请行政赔偿范围、方式与标准



  强拆过后,如果该行为被确定违法,拆迁户有申请行政赔偿的权利,这也是拆迁护权的终极目标。那么,在申请赔偿的过程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今天,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为大家普法。
 

  一、赔偿范围
 

  行政机关合法行政行为造成他人损失要承担补偿责任,若因违法行政行为造成他人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补偿的目的是使拆迁户的利益不受损失,其范围一般包括被拆房屋的价值、停产停业损失以及搬迁损失等。但赔偿则不然,只要是该损失与违法行政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就可以申请。实践中,这部分赔偿包括屋内财产灭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维权成本赔偿等,在特殊情况下,拆迁户还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赔偿的范围比补偿要大得多,即便不能全部支持,至少不能低于通过补偿程序所获取的利益。

  

 

  二、赔偿方式
 

  拆迁户可选择的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一种是产权置换。从实践中看,赔偿一般都是货币赔偿,但在一些情况下,拆迁户更想直接住进新房,毕竟可以省去选房、购房的时间和精力,也可以防止因房价上涨而带来的损失。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63号判决明确,从切实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角度,行政机关仍有提供产权安置房或者支付安置赔偿金的义务,以保障拆迁户对于赔偿方式的选择权,进而保障拆迁户所享有的实际居住权益。
 

  由此可见,拆迁户也可以选择通过产权置换的方式获得赔偿。
 

  三、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63号判决明确,为体现对违法强拆的惩戒,对拆迁户进行的赔偿不应低于其原应得的相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益。人民法院可以针对赔偿案件进行调解,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要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赔偿决定。
 

  对于房产灭失的,一般要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对于房屋内财产的损失,要由拆迁户列明清单,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如果发生人身伤害后果,要区分人身伤害、身体残疾或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存在其他损失的,由人民法院结合全案情况,基于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作出判定。
 

  王有银律师提醒,从强拆发生到拿到赔偿,是一个系统的维权工程,可能要经过信息公开、确认违法等各个阶段,在每个阶段中,还要根据情况运用不同的维权策略。因此,遇到强拆,拆迁户要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协助,以获得更好的维权效果!
 

  撰稿人: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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