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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去世后,继承房屋拆迁补偿要注意这几点!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人的生死对在世的亲人来说向来是大事,而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也不免会遇到被拆迁人去世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拆迁补偿权该如何继承呢?今天圣运律师就和大家说一下,房屋拆迁后的补偿继承问题。

  

 

  讨论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明晰以下问题:

  1.被拆迁人指的是谁?

  2.房屋拆补偿权包括哪几块儿?

  3.继承人想要获得补偿款,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

  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权包括哪几块儿呢?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而具体来说,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置换房屋。

  《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也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补偿时,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置换。如果继承人选择货币补偿,则应当按照周边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如果继承人选择了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也就是说,继承人选择搬迁的,征收部门应当支付搬迁费,继承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征收部门应当支付给继承人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另外,拆迁补偿权还包括因为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和人民政府给的补助和奖励。

  最后,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屋拆迁补偿权的继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去世时开始。”根据这一规定,在拆迁活动中遇到房屋所有权人去世的情况下,继承从被继承人去世时开始。根据这一法律规定,我们已经知道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权可以继承了,那想要继承需要经过什么流程呢?继承需要哪些条件呢?如果没有相关证明有相应解决办法吗?接下来由圣运律师帮您解答。

  办理房屋拆迁补偿的继承需要三步走:

  先找拆迁办,说明原产权人去世的情况;

  再到房子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最后,拿到公证书后到拆迁办办理拆迁合同变更。

  如果继承人对处分房产不能协商一致,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呢?

  一是被拆迁人的去世证明。二是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三是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法定继承情形)。身份证明可以用来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如果相关证明文件已丧失,也可以到死者所在的单位、死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开具。如果被拆迁人生前立有遗嘱,那么需要携带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

  最后一步,到拆迁办办理拆迁合同变更,此时需要携带三种证件。一是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如果遇到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情形,也可以到被拆迁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二是在公证处办理的继承权公证文书(原件)。三是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最后,圣运律师提醒您,在实践中,被拆迁人去世后,继承人在继承房屋拆迁补偿权时,往往会复杂多变、问题丛生。如果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撰稿: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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